党委关于宋立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8-12-23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8〕33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宋立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支),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党委研究决定:
宋立公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章建生同志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潘宪民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主任;
吴莉萍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副部长(副主任);
张伟慷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章巧眉同志兼任小和山校区党总支副书记;
杨飞群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黄 莺同志任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徐秀萍同志任人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余小信同志任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包良桦同志任理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池 伟同志任信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 力同志兼任教师教育与教育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春美同志任成人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期为三年,其中选任制岗位任期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上述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浙江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