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公布《浙江教育学院2007年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7-06-11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7〕16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浙江教育学院

关于公布《浙江教育学院2007年

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校区、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浙江教育学院2007年机构调整方案》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一日

浙江教育学院2007年机构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建立适应改制转型和中长期发展要求,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浙江教育学院关于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方案

(一)党政管理机构与直属单位调整方案:

1.设置资产管理处,列处级管理机构。

2.设置档案室,为副处级事务性机构,由学校办公室代管。

3.设置新闻中心,与宣传部合署。新闻中心下设校园网管理办公室、校报编辑部等两个事务性机构,不定级别。

4.撤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建立设备与物资保障中心,列处级直属机构。

5.撤消院务处。

6.基建处更名为校园建设处。

7.图书资料信息中心相关功能剥离后更名为图书馆。

8.师训干训中心办公室与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合并,不再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9.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调整为组织部代管副处级管理机构。

10.财务结算中心调整为计划财务处下设事务性机构,不定级别。

11.学生处下设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两个事务服务性机构,不定级别。

12.科研处下设学报编辑部,为事务性机构,不定级别。

13.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群众团体内部不设科级机构。直属单位内部保持现有校设科级机构,成人教育学院下设办公室(正科级),其他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与新增科级机构的,需提出报告,由学校审批后设置。

调整后校部机关与各直属单位的设置见附件:《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二)党政管理机构与直属单位主要职能调整方案:

1.新设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学校和下设直属单位资产综合管理,以及下属法人单位合约管理。

2.学校办公室现有的车队管理、报刊收发和领导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转入后勤服务公司保障;电信管理转入资产管理处保障;上网信息管理职能转入宣传部。校领导、离休干部和退休校领导用车实行后勤服务公司与学校办公室协议管理。

3.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职能调整为资产价值管理职能。

4.原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职能转入教务处,设备与物资采供、设备维修职能转入设备与物资保障中心。

5.原院务处对后勤服务职能的监管和房产、水电等主要管理职能转入资产管理处,其它职能分别转入工会和后勤服务公司保障。

6.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更名为图书馆后,校园网建设与管理、新闻拍摄等职能转入宣传部;电教服务职能转入信息学院。

机构调整引起的其他职能变动、新增职能及部分机构职能的微调不在本方案中阐述,具体见附件:《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三)教学单位调整方案:

1.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更名为教师教育与教育管理学院,与师训干训中心办公室(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站秘书处)合并。原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的物流和人力资源高职专业划入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学前教育高职专业划入艺术学院。

2.正式成立外国语学院。

3.终止筹建经济与贸易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正式成立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4.终止筹建体育学院,成立体育部。

5.不再保留职教学院牌子。

6.各教学单位下设办公室为校设科级机构。

调整后各教学单位及学院下设各系的设置见附件:《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其中教师教育与教育管理学院下设系及业务机构由学院研究提出方案报学校审批。

二、方案实施及有关事项

(一)人员调整办法

1.根据机构调整方案,结合中层干部届中考核结果,由党委组织部于6月25日前拟定中层干部调整选拔方案,并实施完成部分中层干部调整与中层岗位干部选拔工作。

2.根据新的部门职责与工作量情况,由人事处拟定人员调整方案,与学校干部调配工作同步完成。

(二)机构与职能调整实施办法

1.党政管理机构与直属单位的调整:

本次调整中涉及的处级机构在干部配备和工作人员调整到位后,办理职能交接手续,在一周内完成工作和财物移交,履行部门职责。

本次调整中涉及的部门下设无级别机构由所在部门结合岗位聘任工作在本学期完成组建,履行职责。

2.教学单位的调整:

涉及调整的教学单位在其领导班子到位后进行组建或撤销,由人事处根据本方案拟定人员调整办法并予以实施。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合并而成的,由新班子负责做好教学与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衔接与整合。原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的物流和人力资源高职专业及相关教师划入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学前教育高职专业划入艺术学院,相关交接手续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各学院下设系调整工作由所在学院根据《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中的系设置,原则上在本学期内完成调整和系主任聘任。教师教育与教育管理学院体育系负责人由学校体育部负责人兼任。

机构调整中涉及今年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原则上由原所在学院负责完成,原单位不再单独存在的,由划入后的新学院承担该项任务。

原体育学院(筹)04级学生,对外身份调整为教师教育与教育管理学院体育系学生,具体管理工作仍由体育部负责。

3.涉及机构间职能调整的,在分管和联系校领导指导下,由调整后职能所在机构负责人牵头交接工作。

(三)本次机构调整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既守土有责又互相配合,认真办好职能交接手续,努力保证调整工作顺利实施,严禁突击使用各类经费或违反规定行使职权行为的发生。发生未尽职责和违规情况在调查核实后,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相应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教师教育与教育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全面履行职能中相关政策问题由学校另行确定。

2.7月1日前,图书馆和设备与物资保障中心人员岗位津贴,信息学院转入电教人员岗位津贴,师干训中心办公室与教师教育与教育管理学院合并后相关人员的岗位津贴发放等问题,由人事处研究后另行确定。

3.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做好涉及本方案实施的干部配备、人员调整、办公用房调整及设备调配等各项工作,学校办公室等部门要主动做好档案收集、印章更换等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办公用房与设备的调整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在本学期内分步实施。

4.因机构和职能调整造成的年度预算调整工作由计划财务处及时调整到位。

5.机构调整过程中,相关单位涉及人员经费的开支以及大宗经费的使用须报经学校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

6.涉及调整或更名教学单位今年的毕业生均以原单位名称毕业,毕业环节学生各类材料中需加盖印章的,均使用原印章。原印章由新教学单位保留使用至毕业生离校。

7.学校党政管理机构下设不定级别的事务性机构负责人,由所在部门根据内部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建议人选,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自行发文公布。

8.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关于本次机构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党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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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机构名称

领导

职数

代管及下设机构情况

主 要 职 能

1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3

档案室(副处级)

综合、协调与督办,接待与外联,文秘与信息,机要与保密,统计与信访,调研与参谋;档案管理利用与业务指导、《年鉴》编纂

2

组织部

2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副处级)

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管理、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协调;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管理;党校工作;离休干部与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3

宣传部(新闻中心)、统战部

2

校园网管理办公室、校报编辑部

思想政治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党员教育、宣传与新闻报道、宣传媒体管理,自办刊物管理;统战工作;院报编辑出版;校园网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网站建设

4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1

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学生党建;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军训、征兵、国防及军事理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