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2006年度学院、部门工作综合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6-12-27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6〕38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浙江教育学院关于
2006年度学院、部门工作综合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学院、部门工作综合考评将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全面考察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通过考评,加强经验交流,以评促建,逐步建立学校工作的激励、竞争、评价、约束机制,推动学校事业创新发展。
二、考评范围与方式
考评范围:各学院、机关各部门与有关直属单位(含师干训中心办公室、成人教育学院、图书资料信息中心等直属单位,简称各部门,下同)。
考评方式:考核组测评和教职工测评相结合为主要方式。考核组由校领导、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考评依据
考评依据:《学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试行办法》、《浙江教育学院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试行办法》(浙教院党[2006]24号)。
四、时间安排
学院、部门本年度综合考评结合学校中层干部届中考核进行。
1.1月5日前,各学院、部门根据考核要求分别按《学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表》和《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表》格式写好工作总结,报分管领导审定,电子文稿报人事处并网上公示。
2.1月19、20日,考核组测评。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考核组当场评分。
3.1月22日前,人事处发放《学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测评表》、《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测评表》,教职工测评。
4.本学期结束前或下学期初,根据考核组测评和教职工测评结果,按比例折算综合得分,评出“学院工作先进单位”和“部门工作先进单位” 各3名,报学校审定后公布。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登录人事处网页(http://rsc.zjei.net)下载。
主题词:学院部门 综合考评 通知
浙江教育学院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