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2006年度学院、部门工作综合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6-12-27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6〕38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浙江教育学院关于

2006年度学院、部门工作综合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2006年度学院、部门工作综合考评将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全面考察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通过考评,加强经验交流,以评促建,逐步建立学校工作的激励、竞争、评价、约束机制,推动学校事业创新发展。

二、考评范围与方式

考评范围:各学院、机关各部门与有关直属单位(含师干训中心办公室、成人教育学院、图书资料信息中心等直属单位,简称各部门,下同)。

考评方式:考核组测评和教职工测评相结合为主要方式。考核组由校领导、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考评依据

考评依据:《学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试行办法》、《浙江教育学院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试行办法》(浙教院党[2006]24号)。

四、时间安排

学院、部门本年度综合考评结合学校中层干部届中考核进行。

1.1月5日前,各学院、部门根据考核要求分别按《学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表》和《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表》格式写好工作总结,报分管领导审定,电子文稿报人事处并网上公示。

2.1月19、20日,考核组测评。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考核组当场评分。

3.1月22日前,人事处发放《学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测评表》、《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测评表》,教职工测评。

4.本学期结束前或下学期初,根据考核组测评和教职工测评结果,按比例折算综合得分,评出“学院工作先进单位”和“部门工作先进单位” 各3名,报学校审定后公布。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登录人事处网页(http://rsc.zjei.net)下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院部门 综合考评 通知


浙江教育学院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印发


© 2017 ZISU 浙江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联系电话:0571-87566802   传真:0571-88071126  邮箱:yuanban@z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