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印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5-12-30 点击数:
[center]浙教院党〔2005〕39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浙江教育学院 关于印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center]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教育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right]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ight] [center][b]浙江教育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程(试行)[/b][/center] [b]第一章 总则[/b] 第一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个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根本任务的重要保证,它与智育、体育等共同寓于统一的培养目标之中,互相渗透、互相制约、互为条件,并居于首要地位。 第二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浙委[2005]13号)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b]第二章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b] 第三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疏导为主的方针,做到在引导下疏通,在疏通中引导。疏导应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条 贯彻疏导为主的方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方向性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塑造学生具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强调理论教育,帮助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社会发展规律,使学生把远大的理想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又要注意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加深对国情、民情的了解,激发社会责任感,促使学生完成从知到行的转化,形成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品质。 3.教育与管理结合的原则。要寓教育于管理中,既要用事实和道理进行正面教育和疏导,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内在动力,又要辅之以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带有强制性的纪律约束,引导、督促其严格践行。 4.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人的发展规律,积极开发学生的潜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允许和鼓励学生进行健康有益的多项选择,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要把思想教育寓于对学生的关心之中,尊重人要讲平等,理解人要讲同情,关心人要讲爱护,使思想教育面对学生关心的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 5.自我教育的原则。要重视培养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观念和能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愿望,创造良好的自我教育环境;注意引导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要注意建设学生积极分子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学生自我教育中的骨干作用。 6.系统性原则。要寓思想政治教育于各项工作之中,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7.针对性原则。要对学生分层次实施教育,既要按照高等学校德育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又要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不同年级和个人特点与实际,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寓统一性于针对性之中。 [b]第三章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b] 第五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是: 1.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追求远大理想; 2.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引导大学生把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 3.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明礼诚信,坚持知行统一,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4.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进行素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培养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加强集体主义和团结合作精神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努力成为“四有”新人。 [b]第四章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b] 第六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 2.主题报告会和讲座; 3.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4.日常管理工作; 5.党、团组织、学生会和班会活动; 6.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社团等活动; 7.学生公寓管理。 [b]第五章 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报告会、讲座[/b] 第七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要严格按照中央制定的新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由党委宣传部、社科部负责组织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课及其它学科、课程,应深入发掘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当中。 第八条 报告会和讲座应严格把好政治内容关,要根据国际、国内或学生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有选择地举办。报告会和讲座由党委宣传部主管,一般由党委学工部或团委负责安排。各学院举办政治性的报告会和讲座应需审批或备案。 [b]第六章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b] 第九条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有以下几个主要环节:新生入学教育、始业教育、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主题教育活动、军政训练、导学活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考试考查、学期与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及评优评奖、贫困生资助工作、违纪处分与申诉、毕业生工作等。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注意研究和把握上述环节的特点和学生的思想变化,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新生入学教育。入学教育包括新生报到注册、开学典礼、新生始业教育等环节。 1.报到注册工作由学校统筹安排;院务处具体负责接站车辆和人员的安排,学生处具体负责报到点的工作安排,各相关部门、学院根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要以方便学生为原则,采用各种手段,简化程序,热情接待,使学生快捷、便利地完成注册和生活安顿等事宜。 2.开学典礼由学生处具体负责安排,有关部门配合。一般安排在报到后次日举行。开学典礼应热烈、隆重而简短。校领导、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相关教师和管理干部应出席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的议程为:(1)奏国歌;(2)教师代表致欢迎词;(3)老生代表致欢迎词;(4)新生代表发言;(5)校长讲话。 3.新生始业教育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制定总体计划。新生始业教育时间一般安排在开学典礼后随即进行。始业教育的内容包括形势与政策报告、学习和生活讲座、校规校纪教育、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等;分全校性教育活动、学院范围教育活动和个人活动等形式;全校性教育活动由党委学工部负责组织实施,学院范围教育活动和个人活动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始业教育。 始业教育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上学期和假期情况总结和点评以及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介绍教学安排和日常工作等,要向学生明确提出新学期的目标和要求。 第十二条 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主题教育活动。 每年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主要是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纪念日、十一国庆节、一二•九运动纪念日、元旦等。要充分利用这些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唱响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七一建党纪念日、十一国庆节的主题教育活动,由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五四青年节、一二•九运动纪念日、元旦等的主题教育活动,由党委学工部、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军政训练。 1.军政训练是学生的必修课。一般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进行,由校人武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大致为:军训经费的落实、帮训部队的联系、军政训练计划的制定、军训团队序列的编制、军训场地和官兵生活的保障等。军政训练的内容应包括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纪律教育、内务训练、队列训练等,并视情况安排射击训练。有条件时,还应开设军事理论课程。 2.军政训练应注意安排好开训时的动员大会暨授旗仪式。动员大会暨授旗仪式的议程为:(1)校领导作军训动员;(2)部队首长讲话;(3)宣布军训团队序列及各级干部名单;(3)校主要领导向军训团队第一级主官授旗;(4)军训团队第一级主官向第二级主官授旗;(5)动员大会暨授旗仪式结束,由军训团队第一级主官指挥部队分头带开,再由第二级主官向下一级主官授旗。 3.军政训练应注意安排好结束前的阅兵式暨总结表彰大会。阅兵式暨总结表彰大会的议程为:(1)阅兵式(由军训团队第一级主官指挥),分军训学生列队、迎军训团队旗帜、校党委书记在部队首长和军训团队第一级主官陪同下检阅参训学生等项内容;(2)分列式(由军训团队第一级主官指挥)。(3)总结表彰大会。分宣布“先进集体或个人”名单、颁发“先进集体或个人”奖牌、校分管领导作军训总结等程序。 第十四条 导学活动。 导学活动按导师制实施规定执行。学院应加强对导师工作的管理;担任导师的教师应严格履行导师责职,有效地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及发展要求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第十五条 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考试考查。 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考试考查由教务处、学院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是对学生传授知识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应努力将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思想品德教育于教学之中。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手段,安排在期中和期末分别进行;考试考查前,教务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第十六条 学期与学年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 1.综合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