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鲁林岳同志分工事项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5-03-09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5〕5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鲁林岳同志分工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院长鲁林岳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人事、科研等工作,分管人事处、科研处(教科所),联系理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筹)。

其余校领导分工不变。

二○○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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