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认真进行“三树一创”活动总结 开展好班子、好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5-05-23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5〕12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进行

“三树一创”活动总结 开展好班子、好干部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两级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关于在两级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开展“三树一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具体安排,同时为下半年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氛围、树立先进典型,经研究,拟对前一阶段开展“三树一创”活动进行总结提高,同时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好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认真总结本次“三树一创”活动的安排

“三树一创”活动总结提高阶段以开好“两个”会议为重点。一是开好一个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交流会,通过会议总结交流开展本次活动的收获,同时找出不足方面。思想交流会分部门和单位召开,各学院、直属单位由总支书记或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机关各部门以党支部为组分别召开,召集人由民主生活会召集人担任。思想交流会在6月3日之前完成。二是于6月份召开学校“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好干部表彰会,同时对学校“三树一创”活动进行总结。

二、关于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好干部评选活动的安排

(一)目标:评选出“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1至2个、好干部3至5名。

(二)评选办法:评选以组织和群众推荐为基础,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遴选确定初步人选(差额),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撰写推荐材料,并经民主评议后,由学校党委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三)推荐条件:

1.好班子推荐条件:能充分体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思想统筹实际工作,带领教职工全面、协调地做好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团结进取、奋发有为,充分发挥了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

2.好干部推荐条件:能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和群众观,熟悉办学和管理规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廉洁自律。

(四)时间安排:5月30日前完成推荐,6月1日前完成遴选,6月6日前各基层党组织上报推荐材料,6月13日前完成民主评议。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对本次“三树一创”活动进行总结提高与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好干部评选活动的必要性,将此环节作为加强学校两级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抓紧抓好。要通过开好思想交流会来认真总结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收获与成效,提炼活动中的亮点,提升活动的层次,为今后在学校的建设发展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校两级班子和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提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努力履行好各自在“三树一创”教育活动中的责任,发动群众,认真完成相应的任务,以开展评选好班子、好干部活动为推动中层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抓手,发现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学校两级班子和干部中树立起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学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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