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表彰“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好干部的决定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5-06-21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5〕15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
“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好干部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各项事业也在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有了长足的发展。学校中层班子和广大中层干部在学校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中,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领导和带头作用,涌现出不少先进班子和干部。根据党委《关于在两级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开展“三树一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经基层组织和群众推荐、遴选、评议等环节,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予以表彰:
授予信息学院党政班子、花坞校区党政班子“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荣誉称号;授予王治文、王学杰、邱卫东、沈钢、章建生同志“为民、务实、清廉”好干部荣誉称号。
党委号召,全校中层班子和各级干部向被表彰的好班子和好干部学习。学习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思想,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表现和先进事迹,从根本上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牢固的群众观,进一步加强学校两级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加快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好组织保证,促进学校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为浙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