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及党总支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4-04-22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4〕15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学院
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及党总支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高校第十二次党建工作会议及省高校第十一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院基层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结合学院各党总支委员会任期即将到届的实际情况,现将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及党总支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调整
花坞校区在直属党支部基础上筹建党总支;
各筹建学院设立直属党支部,并在条件成熟后筹建党总支;
原机关党总支所属的科教开发培训部党支部、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党支部、后勤服务公司党支部、教学月刊社党支部划出,分别设立浙江求智专修学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后勤服务公司、教学月刊社等4个直属党支部。
本次调整后学校下设7个党总支,10个直属党支部。
本次调整后,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
二、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设置
按照《浙江教育学院党总支工作条例》和《浙江教育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各总支和直属支部在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设置书记和委员各职。
三、调整和换届工作的安排
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及党总支换届工作同时进行。
1、4月21日至28日,调整和换届准备阶段。新筹建的总支和直属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动员并酝酿书记或支委候选人;将酝酿产生的书记或支委候选人名单报党委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选举。
应换届的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本届总支的工作总结和换届的具体工作;召开总支全体党员大会,报告本届总支工作,酝酿下届支委候选人;将酝酿产生的下届支委候选人名单报党委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换届选举。
2、4月29日至5月10日,选举阶段。召开总支或直属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将选举结果和分工情况报党委审批。
四、要求
1、本次换届的各党总支要通过换届工作,认真回顾本届总支三年来的工作,总结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学院第三次党员大会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研究如何更好地开展总支工作和怎样充分发挥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总支建设。各总支应将书面总结材料于5月1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支委和书记人选的酝酿,把党性强,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作风正派,工作投入,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能胜任总支和直属支部工作的同志推荐到支委和书记岗位上来。
3、要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好选举工作。设立委员会的总支和直属支部,委员会委员人选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只设立书记的直属支部,书记人选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产生。新产生的支委会要及时进行分工,选举结果和分工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