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2004年科级干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4-06-08 点击数:
浙教院党〔2004〕20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2004年科级干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本届科级干部任期已满,现将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本学期学校机构调整和公开选拔部分岗位中层干部的基础上,通过实施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公开、择优选拔科级干部,建设一支能适应学校改革发展事业要求的基层管理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实行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考察干部的群众公认度和工作实绩,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任用干部在尊重部门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意见的同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科级干部 。
三、换届工作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聘岗位
人文分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理学分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教管分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信息分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教学月刊社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
教学月刊社财务科科长(或副科长)
教学月刊社发行科科长(或副科长)
上述岗位各一职,正、副职根据任职干部的具体情况确定。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完成学校和部门(分院)领导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拟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文化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主持科室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已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
2、资格条件:
(1)三年以上工龄;
(2)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职位任职的经历(包括虚职岗位),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行政经历限制,但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由副科提任正科,一般要在副科岗位工作满两年(从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直接提任的,不受此条限制);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新提任科级干部者年龄应小于40周岁(不包括由相应行政职级转为科级干部者);
(6)身体健康。
3、特殊岗位条件
教学月刊社财务科科长应具有财会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对组织和群众公认特别优秀的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任用。
(三)组织领导
本次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成立科级干部换届面试小组,由吴肖东、陈宗明、王学杰、邱卫东、王治文、董景尧、李昌忠等7位同志组成,吴肖东同志为组长。
(四)换届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6月10日前)。拟定换届工作方案;动员。
2、报名推荐阶段(6月11—15日)。公布本次换届工作的安排、选聘的科级岗位、任职条件等;进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现任干部填写换届任职意向。
3、面试阶段(6月16—20日)。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
4、考察阶段(6月21—25日)。群众民主评议(具有留任原岗位意向的科级干部应先行述职);根据面试和群众评议结果确定考察名单;考察预告;考察。
5、任用阶段(7月上旬)。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任用方案;公示;任用。
(五)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对本次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并设立意见箱,协助党委组织部受理换届工作中的检举、申诉,对涉及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