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院党〔2004〕14号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浙江教育学院
关于公布《2004年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学校改制与新校区建设的步伐,现将《浙江教育学院2004年机构调整方案》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浙江教育学院2004年机构调整方案
为加快学校改制与新校区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优化部门组合,理顺工作关系,提出机构调整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对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设置及管理职能的调整,建立起符合学校建设和发展要求,精简、高效、合理、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
二、原则
1.符合学校改制建设需要,适度超前;
2.稳步推进,逐步到位,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分步进行调整;
3.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确定机构设置。
三、调整方案
(一)党政管理机构、群众团体与直属单位调整:
1.外事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分开设置,列处级管理机构。并新设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外教育交流中心,与外事办公室合署。
2.院务基建处分设为基建处、院务处,列处级管理机构。
3.新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列副处级管理机构。
4.继续教育办公室、师训中心办公室与教务处分开设置,并调整为师训、干训中心办公室,列处级直属机构。
5.新设成人教育学院,列处级直属机构。
6.新设人民武装部,与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合署。
7.院团委独立设置。
8.设备处改为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9.撤消科教开发培训部。
10.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总支不再独立设置专门机构。
11.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群众团体内部不设科级机构。
(二)党政管理机构、群众团体与直属单位职能调整:
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调整为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合署办公,对内统称学校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办公室事务。
2.外事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对外教育交流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处理国际与港澳台地区的联络和对外教育交流事务。
3.基建处负责新校区的规划与建设及现有校区的基建工作。
4.院务处负责房产、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医务室等管理工作及对后勤服务公司等校办企业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
5.原学生处的全日制普通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划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6.教务处负责处理全日制普通生教育事务的管理。
7.师训、干训中心办公室负责处理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的具体事务,承担师训干训的组织、管理和部分办班任务。
8.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处理成人教育的管理,开展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不含师训、干训)。
9.原教务处的实验室建设职能划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10.原科教开发培训部的职能划入成人教育学院。
(三)教学单位调整:
1.改分院制为学院制,并将理学分院改为理工学院;教育管理学院改为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艺术与体育分院改为艺术学院;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分院改为信息学院。
2.以人文分院外语系为基础,筹建外国语学院。
3.以人文分院经济专业、职教分院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为基础,筹建经济与贸易学院。
4.以理学分院地理系、旅游系为基础,筹建资源环境学院。
5.以艺术体育分院体育系为基础,筹建体育学院。
四、具体实施及有关政策
1.党政管理机构、群众团体与直属单位的调整:
机构调整中涉及干部配备的新设和分设机构,在干部配备到位后,办理职能移交手续,在一周内完成工作移交,履行部门职责。
2.教学单位的调整:
原有各分院于下学期开学后使用新学院名称。新设筹建学院于本方案下达后开始筹建工作。
筹建学院实行过渡制。9月1日前,现有学生的管理、教学任务的落实、经费使用等方面,仍由原分院负责;筹建学院的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由筹建学院班子负责。7月1日前力争筹建学院的办公室、教学、学生管理人员到位,9月1日前,完成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交接。9月开始,筹建学院独立运作,新老学生、教学、经费等全部划归筹建学院自行管理。
筹建学院的筹建期根据各筹建学院的建设进度由学校确定,符合条件后予以摘“筹”。
3.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涉及本方案实施的干部配备、人员调整、办公用房安排及行政设备准备等各项工作。
4.成人教育学院成立后,要加强对函授教育的管理,但现有经费切块政策中涉及各学院04及以前各级函授学生方面的相关政策保持不变。
5.机构调整后,成人教育学院及师训、干训中心办公室举办各类培训班,如与各学院有矛盾应以优先保证各学院为原则。成人教育学院及师训、干训中心办公室人员暂享受行政人员待遇,今后根据其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6.调整后的校设科级机构设置如下:学校下设各学院办公室及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办公室。
暂时保留其他各直属单位经学校同意后设置的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并随学校直属单位体制改革逐步撤消。
7.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党政管理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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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综合、协调与督办,接待与外联,文秘与信息,机要与保密,统计与信访,调研与参谋,档案管理与利用、《年鉴》编纂 ;车队管理,收发与电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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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部、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 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管理、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协调;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离休干部与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
3
| 宣传部、统战部
| 思想政治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党员教育与党校工作、宣传与新闻报道、广播台与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建设、统战工作、;院报编辑出版、自办刊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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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 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学生党建;军训、征兵、国防及军事理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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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纪检监察办公室、
审计处
| 组织协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监督,对非党干部的监察,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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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事处
| 编制与岗位,用人规划与调配,师资队伍建设与职称,进修与培训,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考核与奖惩,人事代理与用工管理,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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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务处
| 全日制普通生招生计划的编报,学历教育的教学与学籍管理,教学改革与质量监控,专业、课程建设与规划,教材建设与规划,实验教学管理,实习管理与实习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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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研处、教科所
| 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科技交流、科技开发和学术活动的组织,研究所的建设与管理,学科建设与重点实验室建设,学会管理工作;学科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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