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的通知【浙教院党〔2003〕6号】

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办、院办  时间:2003-02-19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章规定和学院党建工作安排,现将开展01、0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评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评优活动,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院改制和新校区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早日实现学院第三次党员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评议内容

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检查党员在日常行为规范中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评议党员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是否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模范地完成党的任务;是否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是否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是否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优内容

本次评比工作拟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3个;优秀共产党员(正式党员)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专、兼职党务干部)3名。

四、评议评优活动的组织安排

评议评优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和评优推荐工作,并按照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评议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为:

(一)学习教育与自我总结(2003年2月)

结合学院组织的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并以个人自学党章第一章党员为重点,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条义务,认真进行思想提高。

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写出1000字左右的总结,并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

(二)组织分析与评议(3月20日前)

2月20前,各党支部和党总支要安排专门时间召开会议,对所属党员的情况作一次全面、认真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工作做好准备。并指定专人在会前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党员评议。评议活动先由支部和党员个人进行总结,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其中离退休党支部只进行总结交流,不开展评议。

3月10日前,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审定,由各总支指导党支部形成对党员的组织意见,并反馈给本人。同时,各支部应对评议中找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党员个人针对存在的问题也要写出整改措施。

(三)评优与处理

1、评优

(1)成立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优工作的具体评定。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领导与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评优工作的具体操作

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在党员民主评议之后,经酝酿将符合优秀条件的候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与党务工作者推荐出来。

总支推荐——各党总支在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经总支委员会讨论研究后,于3月20日前书面向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员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其中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总支推荐候选优秀党员4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花坞校区党支部推荐候选优秀党员1人,离休党支部推荐候选优秀党员1人,退休党支部推荐候选优秀党员2人。推荐名单报党委组织部汇总,上报名单的同时需附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

为确保评优的质量,推荐名额可以空缺。

组织评选——党委组织部负责将推荐候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推荐及公示情况送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定学院01、0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经党委审定后予以表彰。

2、处理

对在本次评议中群众反映差,并已不符合条件的党员,要按党章的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对存在问题较多、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由所在党组织帮助指出问题,找准原因,限期改正。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十分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本次评议工作,评选出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典型,树立起全院广大党员学习的榜样。

(二)总支和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总结分析、民主评议、组织结论、推优处理等重要环节的实施,并按照本次评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所属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情况,以总支(直支)为单位开好动员大会。

(三)各党总支(直支)在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就评议情况及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送党委组织部。

(四)全体党员按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民主评议会议,因事不能参加的,事先应向党支部请假,并于事后补课。

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评优条件

评 优 条 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所在行政单位出色的完成了学院下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2、重视党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注重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支委一班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调,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利益面前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学生党员应出色完成学习任务)。

4、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党务工作的职责,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在学院党建工作中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

3、党性强,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犯党纪的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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