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 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 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院“四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我院的“十五”计划纲要为基本依据,立足于“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从严治校”的方针,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加快我院依法治校的步伐;同时,立足于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健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客观需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使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加快我院改革和发展创造健康良好的制度环境。
我院“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全体师生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我院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使广大教职员工能基本掌握法律法规知识,把我院的法制建设和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培养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的合格人才。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教育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各级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继续大力宣传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注重普及与培养青年学生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化法制观念,增强全院师生的法制意识,使师生真正树立起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
3.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密切联系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突出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并有针对性的宣传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和预防犯罪的法律知识,抓好与推进社会发展、维护学院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人文素质教育,为我院的改革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学院依法管理、依法办理的进程。以普法工作为基础,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把法制教育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公民道德规范》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师生员工公民道德素质,进一步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
三、教育对象
1.全体师生员工;
2.外来从业人员(临时合同工);
3.重点对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求智学院学生、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学生)等。
四、基本要求
1.结合本院实际,继续认真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
2.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认真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指导。要把“四五”普法工作与实施学院“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相结合,与师生普法培训相结合,全面推行依法治校,以此作为促进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责任心,实现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重要手段。
3.全日制在校学生要在法律素质的养成的基础上多下功夫,在学好现有法制基础课的同时,开设与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学习讲座。重视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原则和重要内容,掌握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年学生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从而进一步促进我院“依法治校”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4.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学院各项工作的依法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五、工作方法
1.点面结合,重点落实。组织好各级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的法制教育。学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法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我院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处级以上干部要重点学好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做学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带头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干部学法培训制度、考核考查制度、档案登记制度等,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对教职员工的普法教育以分散自学与集中面授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学习和指导,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继续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在全日制学生中普遍开设法制课,保证必要的课时,并将法制教育和文化课学习、课堂教育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和法制讲座,播放法制宣传录像,法制知识竞赛,法制咨询等形式,来引导学生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成为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
4.重视外来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用工单位,要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外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5.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分院、各部门都要结合自身职能分工,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教育工作。
六、实施步骤
我院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2001年至20002初,学院制定“四五”普法规划,并根据规划要求抓好部署动员。结合本院实际,充实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提供教材资料,做好“四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启动工作。
2002年至2004年,学院根据普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学期初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年底进行本年度普法工作的考核与总结。
2005年,学院对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根据学院教育“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做好上级普法主管部门验收的准备工作。
七、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1.“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四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全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落实全院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2.学院将进一步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普法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法制工作的有效运行。
3.学院每年安排1.5万元专项经费,并配置必要的宣传场所、设备和器材,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